• 龟速挖坑 - [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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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长的系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弄完,老置顶也不好,就置顶一个目录好了。。。。

           胎动:                  

  • - [麒麟的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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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千年家国,八千里河山,若气势恢宏之书简,宛锦绣绮丽之画卷,汇旷世之奇珍,聚无双之英才。伏羲女娲之后,炎黄尧舜之嗣,从有巢燧人神农习农耕之法,承孔孟之礼,融老庄之道,研易经之术数,著罄竹之春秋。

  • - [麒麟的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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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题

  •       如果我不是我,又会怎样。

          以前只看过那种正统的话剧,偌大的剧院,正统的剧目,或茶馆或雷雨。记得曾经还因为亲戚的关系,看过濮存昕演的一场话剧,并被带到后台去见识了一下。但是,像昨天那样,在小剧场里面看时代话剧还是第一次。

  • 惯性 - [麒麟的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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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惯性被我拿来形容那些下意识会做的一些小事情。例如,从理论上来讲,右撇子背单肩包的时候,大多都会背在右肩上,我却因为初中时候,右腰部分的外伤,左肩背了一阵子,再想背回右肩的时候,却怎么都觉得别扭,至今也还是左肩背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天晚上聊天,问晚安也变成了这样的惯性,谁料昨天因为些小事情错过了。发了四条短信。呆呆的对着屏幕,总觉得会再上线。下线之后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怎么也睡不着。一个晚上怪梦连连,早上醒来脑袋还隐隐作痛,盯着手机等短信回复。才知道打破惯性竟然会如此的不习惯,竟然也完全没有去改变的念头。

          闲来跟死党聊起现在的状态,死党很意味深长的说:“看来你是遇见对的人了。”听到这话,不由得笑了,惯性的回到:“是吧。”

  •      已经年过半半百,对生日的意义只剩下吃蛋糕的借口一条。

  •       人如果想跟别人相处得好,无外乎四个字:投其所好。延伸一下,也就是俗话说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发散一下中医讲的同症异医和异症同医也是因为这个道理,同样的表象,但实质不同,处理方式也就不同。

          说这个干吗呢?在神经病院也一样,并不是什么话对什么人都可以说的,神经病也有神经病的交际圈子。

  •       鼓浪屿,一个被称为“海上花园”的小岛,与厦门隔海相望,有如一颗小巧的珍珠,点缀在厦门的西南隅。

         谁有兴趣猜猜这是几个人题的?答案是三个。。。不小心听到身边导游的冷笑话。。。

         在日光岩鸟瞰整个鼓浪屿,那别致的房顶错落层叠一直延伸到海边,与海对面的高楼相得益彰,宛如喧嚣都市中的一方清闲净土。

          鼓浪屿上与厦门岛的建筑风格相差甚大,别致的欧式风格覆盖了整个小岛。

     

             鼓浪屿上的碧海蓝天更是让人沉醉,看着那悠悠的云在海天之间飘着,整个人都慢了下来,好去享受那难得的悠闲。

          还特意去瞻仰了那放大10倍的郑成功雕像,他在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至今仍被传颂。个子虽小,却只能让人仰视。

          

  • 原来被Shoes要去的,后来就不知道弄到哪里去了,一个短篇的武侠小说,竟然又找到了,便发上来。

         这个故事发生在古代,(本连载严禁考证时间)地点是一个叫狮龙堡的小镇,在江南,因为江南有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更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傍晚,狮龙堡的听雨楼,五男两女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那张桌子只有他们能坐,因为这是他们买的。他们原来一直在隔壁的步兵厨酒店聚会,直到有一天,其中一个提议到隔壁的听雨楼茶馆,然后这张桌子就到了听雨楼。而步兵厨的老板娘一连一个月都没有给那个人好脸色看,而且只要是他到那去吃饭,不是少这少那,就是味道不对,最后竟然到了往饭里下泻药的程度。
        好了,书归正题,说说这五男两女。五个男的是:大宇,狮龙堡衙门的捕头,也是这一群人的老大;子青,剑客,家财万贯,从不愁钱花;孤生,狮龙堡最大当铺的掌柜兼店主,说它最大是因为整个狮龙堡只有它一家当铺;飞虹,职业浪子,说白了便是无业游民,但是从没见过他缺钱花,顺便说一句,那个被步兵厨老板娘整的就是他;凤影,私塾先生。那两个女的是:菲履,丝绸店老板娘;宝宝,职业不详。虽说在一个镇子,但七个人很少能凑齐,这次是为了和读者见面,好不容易才凑齐的。他们一般没事的时候都会在听雨楼喝茶,不管别人会不会去,自己只要有空就一定会去。其实原来是在步兵厨小酌的,可是一天飞虹不知道那根筋不对了,说喝茶不仅更有品位,还有益健康,所以一群人就转投听雨楼了。突然少了这么一帮雷打不动的客人,也难怪老板娘会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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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听雨楼那张桌子旁只有子青和飞虹,飞虹十分不满:“大宇去抓贼了,凤影去家访了,孤生又去收古董了,菲履店里一时走不开,他妈的可宝宝怎么会没来?”“没办法,谁让人家职业不明呢?”子青悠悠的答道。“……喂,你在干什么?”飞虹忽然发现子青正在拿一方丝巾一脸温柔的擦拭他手中的长剑。飞虹好奇的看着那洁白柔软的丝巾轻拂过锋利的剑刃,那剑闪闪发亮,仿佛正在享受主人给他按摩一样。过了许久,飞虹终于忍不住了:“虽然是把好剑,但也用不着这样吧。”
        子青笑道:“你好歹也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久,就没听过‘剑在人在,剑亡人亡’?我们剑客最钟爱的就是手中的长剑,他是最忠实的伙伴,关键时刻还靠他救命,更重要的是他代表了一名剑客的荣誉、骄傲,没有剑,怎么能称剑客?所以一定要时时刻刻陪在他身边,还要好好宝贝,如果我俩手无剑,估计那时离黄泉也就不远了。
        飞虹若有所思,良久,点点头:“不错,‘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虹大哥,一大清早忙什么呢?”
        正在河边青石上磨剑的飞虹转过头,只见是邻家的小夏姑娘微笑站在身后。六神无主的飞虹忙不迭道:“不忙不忙,我正在磨剑呢,小夏姑娘。”
        “哦?”小夏好奇的看着飞虹手中的长剑,“好漂亮的剑啊,虹大哥,能让我看看么?”“当然。”飞虹忙送上手中长剑。“恩,真不错。”小夏把玩着长剑,还摆了几个架势,看得飞虹都呆了。不知怎的,小夏脚下一滑,身子摔向飞虹,长剑却脱手飞入河中。飞虹连忙扶稳了小夏,“啊呀”,飞虹惨叫一声,他的长剑在湍急的河水中不知所踪。
        “我的剑!!!!!!!!”飞虹惨叫。
        小夏一脸歉意:“虹大哥,都是我不好,”看到飞虹失魂落魄的样子,感觉于心不忍,“要不我陪你一把?”
        “赔什么啊,这是我的荣誉,我的尊严!”飞虹气急败坏的让道,“你没听过‘剑在人在,剑亡人亡’么?”小夏脸上一阵青一阵红:“哼,不就是一把剑么?什么亡不亡的,你吓我啊。”飞虹突然省悟到什么,刚想张嘴说话,小夏早已掉头而去。
        子青和凤影面对着那刚出锅的油条和热腾腾的糊辣汤,刚想享用今天的早餐,耳边传来了一个声音:“青少爷,凤先生,大事不好了,虹二少出事了!”二人脸色一变,莫非是仇家找飞虹的晦气?二人站起身来,子青问道:“怎么了?说清楚。”“好像是虹二少的剑掉进河里了,他,他不知道为什么就非要跳河。”
        飞虹一个人孤零零站在河边,喃喃道:“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子青分开人群,轻咳一声“风景不错……呵呵……真的不错……昨天我说什么剑在人在……呵呵……只是顺口说说而已……呵呵……你别当真啊……呵呵呵!”子青干笑了两声。
        “什么狗屁‘剑在人在,剑亡人亡’。”飞虹转过身,脸色惨白,他噙着泪,呜咽道:“小夏姑娘不理我了,我,我不想活了~~~~~~~~~~~~~~~~~”
       
        人有心,剑亦有心,琴心剑胆实不尽然。剑者之剑发于心,剑者之心起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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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宇站在衙门口,冷冷看着号称要跟他一决高下的通缉犯。
        “我苦练这么多年,终于自持可以与你一战,这一战我必要雪耻。”通缉犯眼中充满血丝,红得似乎在燃烧。
        “在七省奸杀幼女上百人,各个死装狰狞,惨不忍睹。七残,你可认罪?”大宇依然那么冷,冷的让人想窒息。
        飞虹问凤影:“这个七残是什么人?为什么专程跑来自投老大的罗网?”
        “七残是惯犯,原来是六残,几年前让老大废去了拿剑的左手,所以以后改名七残。”凤影慢慢说道。
        “你怎么又知道?”孤生在一边插话。
        “因为有人问。”凤影似乎已经习惯了。
        “他独眼,单耳,无鼻,裂嘴,断臂,跛足,怎么也是六残啊。”飞虹奇道。
        “因为他有一残是不容易发现的,”大宇发话了,对兄弟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才暖和起来“因为——他——脑残。”
        “也就是这样,他才会连那个残缺剑法吧。”子青若有所思。
        “还是作侠客好,”大宇突然凝望着天空,“最起码做完什么都不用负责任……”
        七残实在受不了几个人那种很正经但听起来实在不是味的对话,独眼更红了,吼道:“还有一残是残剑啊!大宇,出招吧,我要报当年断臂之仇!”
        大宇慢慢抽出了腰中的刀。
        七残突然愣了,呐呐的说:“为什么是刀?为什么是刀……”突然对大宇大喊:“为什么是刀?你不是用剑的么?你所有的剑招我统统刻在脑子里,每一招我都有十种以上的破法,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现在用的是刀!!!!!!!!!!”
        大宇被这突来的问题问的愣了愣,然后无奈的答道:“六扇门里只配发刀,用剑要自己掏钱保养,我嫌贵,所以只好换了……”
        七残一咬牙,扑了上去,大宇举刀招架。七残的残缺剑法果然是旷世绝学,招招阴狠,而且多是同归于尽的手法。
        “子青,如果是你,有多少胜算?”凤影问道。
        “不知道。”子青也被这阴毒的剑法所惊骇,“人有欠缺以后难免产生自卑,自卑而产生嫉妒,年久日深的嫉妒使心变得阴邪无比,编写这剑法的人不知道是怎么样活着的。那种由剑透出来的戾气,那种怨毒,让招数更加让人毛骨悚然。”
        两人的身影突然分开了,七残晃了晃,倒在了地上。“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败给你。刀正剑偏,刀法大开大阖,剑法要走偏锋,两种兵器背道而驰,你弃剑舍刀,为什么我还会败给你!”七残的独眼燃得更加厉害。
        大宇收刀入鞘,冷冷道:“我拿的是刀,心中却当它是剑,我虽当它是剑,它毕竟还是把刀。你若只当它是刀,必败在我的剑下;你若当它是剑,必败在我的刀下。所谓邪不胜正,七残,在此战之前已经注定你要败了。”
        七残眼中的火熄灭了,大宇从怀中掏出个本子,记下“**年*月**,要犯七残拼死顽抗,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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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这个让老天都垂青他,让他独得天下两斗月光的地方,飞虹却在这里迷茫。
        半个月前他突然说要出来,说要江湖在记起他,同伴们先是惊讶,然后就把他送出了狮龙堡,到现在飞虹还没有弄清楚他究竟是自己想出来,还是他们把自己踢出来的,而且孤生还十分有把握的说他一个月后肯定会回去。
        这里的醋鱼虽比不上杭州的正宗,但师傅的手艺的确了得。飞虹坐在扬州最大的酒楼里想着。酒楼是江湖不可缺少的部分,飞虹喝了一口酒,想着。自己就是在这个酒楼踏入江湖的,在这个酒楼,那一战,让飞虹这个名字在江湖上如雷贯耳。因为那一战,初出茅庐的飞虹打败了北六省的黑道头子徐一道。飞虹想到这里,嘴角不禁浮起了一丝笑容。
        “小二,结账。”飞虹叫道。“来了,客官。”小二闻声而来。正当飞虹的手伸到钱包,正要掏钱的时候,突然,闯进来一群人,为首的一看就是那种标准的强盗头子。
        “飞虹,今天终于让我找到你了。”为首的那个强盗头子破口大骂,“你个小兔崽子,当年你在老子的地方把老子的客人打了,你还敢来案发现场?”
        “您贵姓啊?”长时间与女性交往,让飞虹养成了良好的君子风度。
        “许大爷,那阵风把您吹来了?”掌柜的闻声而来。
        那个强盗头子很满意在哪里都有人认识他,对掌柜厉声:“告诉他,我是谁!”
        “您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剑压七省,南七省的总瓢把子——许一建许大爷啊。”掌柜明显的献媚。
        飞虹苦笑了一下,江湖就是这样,如果你的曝光率不高,记住你的永远只有你的仇家。
        “你个小兔崽子,打了老子的客人就立马逃了,让老子找了这么久,今天你死定了。”
        飞虹想起那次打了来许一建这里做客徐一道,掌柜的死活拉住他赔偿损失,他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钱,怕许一建的人再来找他麻烦,他死活再也没有钱赔了,所以只有先走一步。飞虹想到这里,不禁又苦笑了起来。
        许一建拔出来那号称能压七省的剑,飞虹只能应战。
        几个月后子青见到了看到这一战的朋友,听了那个朋友的描述后,居然主动要请飞虹吃饭,原因是飞虹的剑法精进了,而且是不少。
        飞虹的剑法并不像他本人那样贫,他的剑法简练,快速,直接,有效,很多人奇怪,飞虹的剑法与他本人的性格是如此大相径庭。可能正如最了解他的子青所说,他一拿起剑就是完完全全的另一个飞虹。
        飞虹的剑不可思议的贴着许一建手中的剑滑了过去,刺入了许一建的小腹。许一建身体往前一倾,飞虹顺势接住,在他耳边低语:“你一定要付完仗再死。”接着飞身弹出窗外,只留下一句:“这次该他付账了……”
        半个月后,飞虹坐在听雨楼的桌边,对着那些兄弟说:“我在江湖中才发现我不属于江湖,虽然我作了不少事迹,但我还是回来了。”
        孤生突然笑了:“你走的时候我偷了你的钱包,我就不相信你能撑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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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月,镇口。
        一人背负长剑。
        很明显,他在等一个人,等一个能与他一战的人。
        当一个人的某一样本事到达顶峰的时候,往往他会很寂寞,因为对手比朋友还要珍贵。
        他就是在等那个珍贵的对手。一阵风吹过,他的身体打了个颤,并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他感到了那种与他分离了很久的兴奋又回来了。
        他就是剑痴,江湖上没人知道他真正的名字,就是有知道的,也因为常年叫他剑痴而把他的名字忘记了,他也喜欢别人叫他剑痴。
        他三岁就开始习剑,十八岁开始闯荡江湖,二十五岁已通晓各个门派的剑法。
        他单人独剑,以剑为伴,以挑战天下剑法名家为乐,江湖上从此多了个叫剑痴的剑痴。
        他在等的人是一名剑客,剑客的名字叫做子青。
        子青还没有来,但子青的朋友都来了,作为习剑之人,很少人愿意错过这种欣赏高手相搏的机会。
        一壶清酒,四碟小菜,大宇,菲履,孤生,凤影四人围坐。一种吟风弄月的感觉。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长剑相对,更早已学会了在那长剑相对下谈笑风生,更何况,今天的长剑对着的并不是他们。
        子青终于来了,一袭青衫,一柄长剑。
        剑痴精神一振,手微微抖了抖,手中长剑出鞘,剑芒暴涨,长剑嗡嗡作响,隐约龙吟之声。
        子青站定,手微微一抖,手中便多了一把剑,却丝毫没有剑气,只如一块顽铁随手拿在在手中。
        剑痴愣了愣,长剑入鞘,转身欲走。
        子青悠悠问道:“阁下约在下在此一战,为何未战便走?”
        剑痴长叹:“我今见阁下方知见面不如闻名,阁下身为剑客,手中剑却如同三尺顽铁,不比也罢。”
        子青笑道:“阁下远道而来,在下也应尽地主之仪,不如只比一剑如何?”
        剑痴回身冷冷说道:“一剑足以要人命。”
        “剑客为坚持自己的剑道,死又何妨?”
        “出剑!”剑痴话落剑出,手中暴涨出三尺青锋,自己宛如一柄巨剑,直逼子青。
        子青手中三尺顽铁斜斜递出。
        剑痴喝道:“话虽好,三尺顽铁,能奈我何?”欲将那三尺顽铁斩于剑下。
        双剑相交的一霎,子青手中剑光突闪,两剑分开时,剑痴肩上已是一道血红。
        子青长剑入鞘,望着木然的剑痴,剑痴一声长啸,人已不见。
        子青举目看看头顶的望,默默叹息:“他已经将心融入了剑里,却不动将心再从剑里凝出,固然他可以人剑合一,却也在剑中迷失了自己,没有自己的心又怎么会有自己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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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狮龙堡的界碑边,两个人相对而立。
        一个少年手拿一柄血红的长剑,直指凤影。
        凤影背负双手,面对少年微微一笑:“年轻人,请将手中之剑还给在下。”
        少年握剑的手一直在颤抖,以至于手中长剑剑尖一直在抖动,在月光下映出一种诡异的红光。
        “我早就查清楚了,你就是当年名震江湖的血杀,那个让所有剑客听了名字都会心跳加快的剑客——血杀,而我手中就是你当年用的血剑。只要我有了它,我就是新的血杀!”少年的声音有些颤抖,是激动还是有些紧张,说不清楚。
        “你当了血杀又能如何呢?”凤影依然满脸微笑。
        “我可以扬名立万,我可以锦衣玉食,我可以,我可以,我可以光明正大的向大小姐求婚。”少年显得语无伦次,满脸通红。
        凤影微微叹了口气,“你可否知道血杀所要背负的东西?”
        少年微微一愣,似乎他根本没想到凤影会这么问。“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血剑是血杀的标志,我只知道如果我成了血杀,这样可以一辈子不再默默无名!”
        凤影低低说道:“那你认为你是否可以从我这里抢走这把剑呢?”
        少年低吼道:“我一定会拼死一试。”
        凤影摇了摇头,身形一闪,欺到了少年面前。少年一惊,手中血剑直直刺出。凤影伸左臂迎面一挡,长剑贯穿了凤影的左臂。少年喜的一真窒息,他没想到会一击得手,顿了一顿。凤影身形不停,左手顺剑前滑,以于少年相距不够三尺。少年大惊,忙欲拔剑再攻,谁知手中剑一滞,原来凤影用前臂的两块骨头夹住了血剑!凤影右手捏剑诀直点少年右腕,少年慌乱之下只得撒手。等少年稳住心神,凤影已经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血剑出鞘必见血,这就是血杀所背负的。剑一旦出鞘,就必须见血,哪怕你所面对的是骨肉至亲,至交好友,生死挚爱。你能背负的起么?不光是血杀,任何一个剑客都要明白自己所背负的除了剑还有什么。血杀这个称号我早就不用了,你愿意就拿去用,只是这把剑对我意义非比寻常,不能给你。保重。”
        话音落,人也空,只剩下那少年呆呆的面对着无尽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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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8 - [麒麟的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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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说,以下的18件事情,肯定会做过5件,便一一对照。

          1、用手插入米缸的米里面插来插去

          这个,记得自从看了少林寺、霍元甲,便立志要练一身武功,然后练铁砂掌最好的地方便是米缸,可是因为原料不对,最后只练出来个米砂掌。

      2、地下有阶砖时,特意隔一格一格来走(不可走过界,要完全在格内)

          这个,估计是当年跳房子留下来的后遗症,现在偶尔还会这么走,不过是隔一格走。

      3、用镜面反射阳光,照来照去

          这个,记得还会跟同学一起拿反射的光在墙上打假来着,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两片光怎么算输赢。

      4、铺张纸在硬币上面,然后用铅笔在上面描,描个形出来

          这个是当最常干的事情,打着磨铅笔的名义,从一分到五分,正面反面都不放过。

      5、吃完口香糖之后,将糖纸包回原本四四方方的形状出来

          这个,会把糖纸包好,塞进去当作没吃过的骗人。由此引申把烟盒的塑料膜包装反扣在烟盒口上,让老爸倒不出烟或者抽烟的时候要多一步工序。

      6、超级市场踩着购物车行走

          这个没有轮滑和滑板好玩,所以没玩过,主要是老爸老妈会打。。。

      7、贴张写着“我是白痴”之类的纸条在同学的背后

          这个,颇有心得,拿长长的透明胶贴在纸上,然后往别人背后一挂,神不知鬼不觉,比那些突然在别人背后拍一掌然后转移话题的方法好用的多。纸条内容还可以是“我是傻瓜”、“打我呀”之类。

      8、拍别人左边 站在别人右边

       这个,更多的是两边都有人,互相陷害,但通常的结果是两边的人都会被打。。。

      9、踩别人的影子

       这个,我承认自己很无聊,小时候爱玩的把戏之一,好像觉得踩着人家的影子,人家就动不了了。

      10、丢或踢别人门口的拖鞋

      这个做的很少,因为很少别人门口放拖鞋,更多的是不小心踢的。

      11、下楼梯时坐在扶手上面滑下来

      这个,小学每天的课间操都是这种方法下楼的。

      12、在电梯上往相反方向走

      这个,百货商场刚有电梯的时候,都要玩得把戏,不买我的东西的时候,老妈就把我往那一丢,买完了回来找我,我肯定还在那里跑。

      13、用萤光笔油指甲

       这个,从来没做过。

      14、下雨打伞,总是故意地转那把伞

       这个,说来丢人,到现在还习惯这么做,可能是喜欢看雨点顺着伞飞出去的样子。

      15、家里没人时,对着镜子学跳舞/演戏/唱歌

       这个,在KTV的表现都被人评价为骚包了,自然是有地方练习的么,练习的方式,一般就是这个。

      16、在街上见到狗就扮猫叫,见到猫就扮狗吠

          这个,不一定,也会看见狗扮狗叫,看见猫扮猫叫,主要看心情,现在偶尔抽风还会这么做。

      17、下雨的时候,拿起伞故意往雨大的地方走去 听雨啪啪的声音 感觉很爽

          这个,小时候下雨故意会从房顶积水多的地方过,就是为了听啪啪的声音,还有雨水砸着伞,一颤一颤的感觉。

      18、玩家电包装里的那张有很多泡泡的塑料膜,把泡泡一个一个按破

          这个,啪啪的声音还有按破时的快感,据说还能减轻压力,小时候家里的塑料膜找不到一个能按响的泡泡。

  •       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我是魔,盘古开天辟地,夹在清浊之气中的一股黑气所化。

          我一直天地之间游荡,无牵无挂,无欲无求。在无聊透顶的时候便会随性做些有趣的事情,不管结果是好是坏。这样的状况持续到遇见了她。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昆仑山上,她正是被土蝼追赶,卡在了树枝中间,怎么也挣脱不开,眼看土蝼就追了上来。我看惯了这种弱肉强食,但是看到了她那无助的眼神,心念一动,救了这只有两条尾巴的小狐狸。

          她告诉我她要在昆仑山修炼,问我要不要一起。我笑了笑,告诉她我不是妖,我是魔。她愣了愣,一脸的失落。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说:“虽然我不修炼,但我可以留下来陪你。”她那双细眼眯成了一条线。

          于是我在昆仑山住了下来,跟她一起偷仙果,一起聊有趣的事情。记得她长出第四根尾巴的时候,高兴得告诉我她终于可以变化人形了,她变完脸却还是狐狸的样子,我笑得满地打滚,她一脸嗔怒的狠命踢我。

          我以为我可能就要永远的住在昆仑山了,就这么陪着她。

          可是,在她闭关修炼第八根尾巴的时候,被一群自称散仙捉妖的人堵在了洞里。虽然那群散仙被我全部变成了飞灰,但她已经奄奄一息了。她躺在我的怀里,问我:“来世我还能跟你在一起么?”

         “可以,只要你愿意,来世我还会跟你在一起。”

          阎罗殿,阎王说:“你怎么会在意生死?”

          “不知道,我第一次不愿意看到死亡。而且,我答应她来世也要陪她。”

          阎王无奈的告诉我她投胎成了一只狐。我与天地同寿,比所有深的资历都要老,他们奈何不了我,只能给我面子。

          我在昆仑山中找到了她,她跟她前世长得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便是只有一条尾巴。

          我化作一只狐,接近她。不知是因为我求偶时的嗥叫嘹亮还是因为冥冥中她还记得我,反正她选择了我。

          “我是魔。”新婚那夜我告诉她。

          “你是魔?那你还是狐么?”她这么问我。

          “是。”

          “那没问题了。”

          我和她从此后一起跟兔子、獐子赛跑,一起嬉闹,一起小心翼翼的躲避猎人的纠缠。这样的日子只过了15年,她临死前躺在我的怀里,问我:“来世我还能跟你在一起么?”

         “可以,只要你愿意,来世我还会跟你在一起。”

          阎罗殿,阎王问我:“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让她变成妖,这样最少你们还可以在一起几百年。”

      “我只是想陪着她过她想过的生活,她既然没有想过,我何必强求她。”

      “下世她将会投胎为人,我劝你千万别让她知道你是魔。”阎王对我说。

      我找到了昆仑山下脚下她降生的村子,化为一个流浪的小孩,被她家隔壁所收养,陪她一起长大。也许真的是冥冥注定,她长得跟她前世化作人形的样子一模一样。

          很自然的,我攒够了钱,娶了她。新婚之夜,我告诉她我是魔,她不信,我现出原形,她大叫,我抱住她堵住她的嘴,她疯了一样的抵抗。我放开她,她跑出了洞房。看着她的背影,我第一次想占有一样东西,我掳走了她,毁了那个我们长大的村子。

          我将她带回昆仑山,以为时间长了她就能记起前两世的种种,但是事与愿违,每天都是她对我的诅咒和唾弃。

          偏偏这个时候,有个号称除魔的剑客不知从哪里听来的我住在这里,竟然找到了我,要杀了我。人怎么可能对抗魔,当我要杀掉他的时候,她开口了,让我不要杀他。我便将他也关了起来。

          可是没多久,那个剑客便被她放走了。

          当那个剑客再回来的时候,告诉我他要杀了我然后带她走。我听后笑了笑:“带她走,她愿意么?”

          她在我背后说到:“我愿意,我爱他。”

          我听了错愕的回过头看着那个我以为我熟悉的她。剑客仿佛有些兴奋,大喊道:“你听到了么,你个恶魔,等着受死吧。”

      我咬了咬牙,“你爱她,你知道她是什么么?”一挥手,将她变成了一只有八条尾巴的狐狸。

      “妖怪!”剑客一惊,随即手中的长剑刺出,我轻轻闪过才发现,他要刺的并不是我,而是她。

      她倒在血泊中,那个剑客落荒而逃,我抱起她,她看了我一眼:“你说过无论我求你什么你都会做?”

      “恩。”我面无表情的答到。

      “那我求你能让我再见他一面。”

      阎王殿,“你这个要求我很难办啊。”阎王一脸苦相。

      “我只是求你把这种花种满忘川彼岸。”

      “这种花不是她?你为什么非要种在忘川彼岸,那种地方是不能随便改变的。”阎王脸上苦的都快滴水了。

      “因为我答应她要让她再见他一面,但是我不想让他认出她。”

      “所以你就要种在忘川彼岸,让他忘了此前种种?”

      “对,你不用为难,我会散了修为,作这花的叶子,我答应过今世要跟她在一起。此花就名作彼岸。”

      彼岸花开,花开无叶,叶生无花,独自彼岸路。

  •      天开始转凉,习惯性的买了麦斯威尔的咖啡带到公司。总觉得天凉的时候,手中的一杯热咖啡比一杯热茶更能温暖人。

          休假回家,刚进家门,母亲问喝什么,想了想说和茶吧,母亲手中捧着一大瓶可乐错愕的看着我。

          上学的时候特别喜欢喝可乐,母亲总会唠叨说小心骨质疏松之类的,但是依然我行我素,大学时一段时间可乐要比水喝的还多。 每次放假回家,家里的冰箱一定会有一瓶冰镇可乐等着我。

          相反,喝茶和喝咖啡并不多。

          中学时候,会在每天早上的牛奶中加一勺咖啡以调剂味道,专门泡咖啡喝的时候是少之又少。记得那年中招考试的时候,早上老妈特意泡了一杯浓咖啡为我提神,谁知道上午考数学的时候,40分钟答完卷子已经困的眼皮都睁不开了,趴在桌子上睡觉然后被监考老师摇醒送出了考场。自此之后,知道咖啡没有办法对自己提神。只记得高三寒假,一天晚上家里只有一个人,神经兮兮的泡了杯咖啡,捧在手里,在黑暗中盯着CD机发出的微微蓝光,听着林忆莲唱:“今夜的心情像一杯,没有烧透的咖啡,满嘴吐不出的苦滋味~”

          上学的时候可以很轻松的说出种种的名茶,但喝的并不多,倒不是家里没有好茶,虽没有极品,但至少是上品的茶叶。外祖父和父亲都有自己专用的茶杯泡茶,父亲更是一段时间将我的钧瓷笔筒拿来泡茶,搞得我啼笑皆非,直到父亲一次不慎将那钧瓷笔筒转茶杯砸坏了马桶,这才不了了之。自己倒并不是喝不惯茶的味道,但是总是喝不出来外祖父那上百一两的茶叶和饭店送的茶沫喝起来有什么不同。记得那年去机场接R.K.,因为飞机晚点,便在机场要了杯碧螺春,果然是一杯碧螺春,整整的一杯茶叶,喝进口一阵阵的甘苦,弄得那天晚上愣是盯了大半宿的天花板。

          工作以后,喝可乐的机会少了,喝茶和喝咖啡的机会慢慢多了起来。因为工作的关系,同事总会有很多提神的东西,几乎每人抽屉里都会有茶或者咖啡。

          记得刚进公司不久,一天晚上加班,同事临走好心的给了我一条雀巢。等加班回过神来的时候,偌大的办公室只剩下我自己了,深秋的北京已经开始冷了,将那条雀巢冲了,喝下一口,突然觉得浑身暖暖的。工作的压力似乎变得轻了一些,自此以后,便喜欢上了那厚厚苦苦的味道,抽屉里总要有咖啡待命,慢慢也将雀巢换成了麦斯威尔,可能是麦斯威尔喝起来更像咖啡。总觉得咖啡应当是用咖啡磨将咖啡豆细细研磨,然后看着小火慢慢将咖啡煮开,打开壶盖那偷偷溜出的一缕咖啡香,才能叫做咖啡。这种速溶冲泡的东西是不应当算的,就像从不把吃泡面算作吃饭一样。更习惯喝拿铁,摩卡,蓝山这类味道厚重的咖啡,那种有质感的味道,好像可以咬断一样。冬天一个人发呆或者想事情的时候,手中总捧着一杯浓浓的咖啡,总会觉得从手中传来的暖意可以温暖全身,或许我只是想从中找到一点温暖。

          如果说,喜欢咖啡仅仅是因为一时的感觉一见钟情,喜欢茶则可以说是日久生情了。天气转暖以后,总觉得喝咖啡怪怪的,便不怎么喝咖啡了。可是喝咖啡的时候,总喜欢让咖啡在嘴里停留一下,好感受那厚厚的味道。可是无论白水在嘴里停留多久,都不会有什么味道。相熟的同事喜欢喝茶,每次泡茶的时候总会问我要不要,有时候看我杯子空的甘脆直接给我倒一点。虽然不是什么好的茶叶,但却意外地很快就习惯了这种味道。没有咖啡厚重但却清新宜人,或许真的是东方人就应当喝茶,没多久便成了习惯。喜欢喝绿茶,同样是茶,但绿茶却更能给人一种清爽。看着热水倒进杯子,茶叶在杯子里上下翻滚,慢慢舒展,然后一股股茶香慢慢的从热水中渗出。那种味道,仿佛并不是尝出来的,而是感觉出来的,渐渐觉得自己抓到了一点品茶所说的是什么了。跟父亲闲聊聊到的时候,父亲富有深意的一笑:“这种事情你慢慢就会明白了。”我马上制止父亲:“停,我还没有那么老。”从厦门带了两筒茶回来给死党,谁知道死党竟好像在一夜之间都开始喝茶了,只好许诺下次去一定多带。或许不过真的像父亲说的,喝茶喝得更多的是一种意境,一种从平淡中品出味道的意境,这种已经只有随着年龄的增长才能慢慢的体会。

          总之喝茶的季节结束了,又快到了喝咖啡的季节。 

  •       胡里山炮台,一个想去却又不想去的地方,潜意识里抗拒接受1840年之后的中国历史,中学的时候这段历史完全是为了应付考试的时候才狠心背的,记得当时被那一条条屈辱的条约,总会莫名其妙的少一块地方或者少一条。时至今日,也无法直面那段耻辱的历史。看着那架在胡里山的巨炮,并没有被它的巨大而震慑,反倒因为没有抵御住侵略者而产生出一种无力感。从那黑乎乎的炮口中,仿佛看到了那一段屈辱的岁月。一时间不知哪里来的豪气,给死党PM言道:“纵使巨炮铁未销,怎比我辈志气豪。挥剑一雪国耻日,必当磨洗笑前朝。”

          厦门的旅游轮渡是种可以快速浏览厦门主要景点的好东西,一趟两个小时,就可以大致浏览鼓浪屿,演武大桥和远观金门岛。其实倒是完全奔着金门岛去的,想亲眼看看明明是一国却很难踏上去的土地。沿途的鼓浪屿,演武大桥和厦大都没有让我如何的注目,只是频繁的看着船行的方向,那几个在海天相接的地方若隐若现的小岛。船在离小岛不远的地方停下了,再也不敢前进一点。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余光中先生的乡愁:“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半个世纪过去了,这一湾浅浅的海峡,也还差这些许之遥才能踏上那边的土地。看着对岸那块“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牌子,些许好笑,些许无奈,更多的却是对国父的缅怀。

          厦门的植物园直接上图比较好。各种热带植物,从沙漠到雨林俱全。

     
          最有意思的是热带雨林区为了还原雨林的潮湿气氛,固定时间都会有人造喷雾,很有意思的东东,由地下伸出的管子,慢慢散发出烟雾,倒是别有钟情调。


  •       各位看官看到题目不要多想,其实是很小的事情,情况是这样的,国庆回来后发现公司所在的那层的厕所门口竖着块大牌子:厕所装修改造,无法使用,请上二楼。

          起初觉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公司所在的楼只有三层,公司在一层,而且就正对楼梯,厕所离楼梯也不是很远,没觉得有什么不便,只是要多爬几层楼梯而已,全当锻炼身体。可是当内急来了的时候,才发现完全不是那回事。因为在二楼的厕所,有我始料未及的情况。

          物业每一层都配了一个负责保洁的大妈,偏偏二楼的大妈对男厕有洁癖,每个小时都要打扫一次,每打扫一次就要大半个钟头。偏偏麒麟我运气不好,每次去都能看见男厕里大妈辛勤打扫得身影。只能强忍着再上一层,有时太急了,上那几十级台阶完全跟要命一样。

          原以为一两天就会装修好,可经过观察,发现一层厕所压根没有施工的痕迹。如此般郁闷了三天之后,才发现其实楼梯口有一部电梯。其实原来好奇三层的小楼要电梯干吗,而且还是客梯不是电梯,刚来的时候一直在鄙视这部电梯,后来就慢慢淡忘了。这次终于恍然大悟这部电梯存在的意义,自此后所有上厕所都直接坐电梯到三层。

          今天下午的时候,从一楼厕所涌出浓重的香蕉水味,熏得人头昏脑胀,同事受不了大喊道:“早不弄,再晚几个小时能死啊。”想想,估计周一来的时候就一层的厕所就好了,上厕所坐电梯的待遇也随之没有了,不过,没有最好。

  •      利用休假去了厦门,选择厦门的目的并不单纯。在听腻了母亲不断的给我灌输厦门有多么的破多么的脏之后,好奇的问了一句:“妈,你什么时候去的厦门阿?”母亲很理直气壮的告诉我,十年前。

          对厦门没有什么印象可言,所以也没有什么憧憬,更没什么期望或者幻想。厦门在我的印象里,更多的是离台湾最近的地方,那个让所有中国人揪心的地方。去厦门更是为了见一个人,完成一个承诺。但是,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厦门给我留下了很美好的印象,虽然也因为那个人。也不完全因为那个人。

          厦门像一杯热的铁观音,会让人热得流汗,但是流汗之后伴着那种清香却是说不出的舒爽。那个中滋味,请听我慢慢道来。

          厦门大学也算是厦门的一个景点,于1921年陈嘉庚先生出资兴建,80多年的岁月,在整个校园刻下了深深的年轮,那些斑驳的阶梯,古旧的礼堂,虽已不知被翻修重建过几遍,但依然掩不住岁月的雕琢。从鲁迅到林语堂再到余光中还有现在的易中天,长久文化的沉淀更是一种财富,在厦大的展览室里看到许广平先生写给鲁迅先生的情书,那风子的代称,让我有幸神往了那段传说的爱情。虽然坐在建南礼堂门口想起来的是大话西游里面那个“你当我是厦大的?”“校友啊校友。”的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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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普陀寺就在厦大边上,并没有想象中的庙宇宏大,出乎意料的小,被周围的高楼围在红尘当中,颇有中入世修行的味道。一尊尊佛佗紧紧相邻,就连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也只有一个不大的后殿容身。但是香火却盛的有点吓人,随便一尊佛前都是上香叩拜的人,有时候都不敢上去瞻仰宝相,生怕不小心踩到虔诚的香客。一直很怨念大殿后屋顶上“法轮常转”四个大字没有拍下来。后山的众多高僧名士檀岳的题字或为诚或为悟或为名或为利,只让人觉得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按照祖母的意思,拜谒了陈嘉庚先生的故居以及嘉庚先生墓,也看了嘉庚先生一手创办的集美小学和集美中学,对嘉庚先生一直是很崇敬的,他的一生,无愧自己身体流淌的中华民族的血液。站在嘉庚先生的墓前,想到身前那庞大的家产换来身后脚下这一方黄土,一块墓碑,实在不知道是不是值得。但是,能葬在自己的家乡,隔海而望厦门岛,应该是嘉庚先生的心愿吧。
     
     
          集美小学和集美中学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虽然初看觉得有点怪怪的,但是不能否认盖的别致精巧,而不失大气。很难想象一所小学或是中学可以建的如此有艺术性。遥想当年嘉庚先生填塘创建学校是应当是何等的英气勃发。无论是选址还是各楼的命名都包含着嘉庚先生的苦心和期望。
     

  •       残奥本来没有工作的,也便以为跟残奥挂不上什么关系。谁知道路痴的姑母在去参观水立方险些迷路后,强烈要求我去给她做导游去观看鸟巢的比赛。

          半个多月都没有再到鸟巢周围,却依然那么熟悉,轻车熟路的带着姑母和四祖父穿梭于各个景点之间,并挑选好的角度给他们留念。第一次以游客的身份进到奥林匹克公园,少了一份责任,多了一份悠闲。姑母对我挑选的角度赞不绝口,殊不知那是在这里逛了多少遍才发现的绝佳的地点,可不是那些只能进来一天的游客那么容易就找到的。

          进到鸟巢的时候已经晚上7点多了,正好赶上颁奖,一遍一遍的唱着国歌,一遍一遍的和身边的人一起振臂呐喊,少了作为工作人员在工作区看比赛时的一份约束。看着那令人尊敬的同胞们一次又一次的登上最高的领奖台,尊敬、钦佩、自豪,也不知道什么样的词汇才能表达他们给了我那一遍一遍在鸟巢内高唱国歌的机会。在奥运会时在水立方和国家体育馆都曾经唱过国歌,唯一的遗憾便是没有在鸟巢看到中国获得金牌的瞬间。事后打电话时对别人这么说:“今天让我唱国歌唱爽了。”

           十六的月亮和圣火交相辉映,也别有中天涯共此时的感觉。照片稍后放出。

    moon&fire

  • 四散 - [麒麟的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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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电话给阿豆,被问到现在什么情况的时候,告诉他现在在掰着指头算回家的日子。阿豆想了想说我用手指头是算不过来的。在人来人往的街上肆无忌惮的放生大笑出来。

          然后抱怨说回去的时候算上老大也只有三个人而已,连桌麻将都凑不了。接下来抱怨说十万在搞他什么劳什子“民族自决”的毕业论文,R.K.肯定还会无怨无悔的等着hijacker来终结他的飞行生涯,面儿在米国好像因为伙食原因体重骤降。阿豆对我说,你拉他们回来一个。我回说没那么大本事。十万的论文总共五章还有四章连妈都没有找到,R.K.南航肯定不会放人,面儿就算回来也会被他染上的台湾腔弄得别扭,更别说肯定会让我给他出路费。

          阿豆告诉我他打算去做一段时间的会展。想了想说不错,你感兴趣就好,在家找吧,父母在不远游么。阿豆叹了口气,告诉我豆爸最近病情又不稳定了。

          死党家虽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也都是小康之上,我们并没有急需工作挣钱养家糊口的压力,更多的都是被父母教育说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无论是R.K.从小便立志当飞行员还是面儿在混到大学毕业后跟父母负气出国深造,无论是十万选择为党国效忠还是我不愿听从父母安排离家漂泊,都是自己选择的道路,父母们都没有做过多的阻拦。虽然现在看每个人在自己的路上虽然有磕有碰,但总的来说都还算一帆风顺。只是很多时候并不能由自己的意愿作出选择,于是死党们便遍布大江南北,世界各地。

          阿豆问我回去想干什么,想了想三个人只能吃吃饭聊聊天了吧。突然想到老大会不会放假又跑出去跟大宝幽会,阿豆说没准。那两个人更好办了,吃吃饭,聊聊天,到你家打打游戏就混过去了。我对阿豆说,不过你要找工作,再说吧。

          想想以前人多有人多的玩法,人少有人少的玩法。人多了一副扑克,顶牌玩,知道最后每人都被弹脑崩弹得好像释迦穆尼,眼冒金星。或是杀人,每个人看着眼前的冷饮杯子上流下的水面无表情的指出凶手。人少了便是有彩头的麻将或扑克。而今天各一方各有各的前途需要追寻,能见到便已是喜出望外了,怎还敢奢求什么再一起荒废光阴。

  •              静静等待分别来临的鸟巢和水立方。
    bm1
                再会的焰火。
    bm2
                圣火就要灭了。
    bm3
                就要灭了。         
    bm4
    bm6
                就灭了。插一句,圣火熄灭弄得跟关煤气灶一样还真是和谐。。。= =||    
    bm5
                惜别的焰火         
    bm7
                他们也是今夜的英雄。 
    bm7
    bm9
                躺在广场里面看鸟巢的天空,别有一种感动。
    bm8
                就这样,狂欢结束了,盛大的聚会也结束了。送走了所有的客人,明天,鸟巢又将重新收拾,迎接一批特殊的客人。
                                         ——记于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奥运会闭幕式当天 
  •       开赛以来一直被感动着,被激励着,从杜丽痛失首金到张小平第五十一枚金牌的产生,每一天都有让自己兴奋,自豪的东西存在着。无论是那激情四射的日揽八金,还是让人扼腕的刘翔退赛,都仿佛跟自己有关,每一块金牌都能让我雀跃不已,还被某人冠以记牌器的诨号。

         在中国队获得第一枚金牌的时候,我就以作为北京奥运会的工作人员感到自豪。上班或下班的时候,从水立方路过,都会被那些被奥运聚集起来的人群所振奋,被他们的激情所感染。

         有幸亲眼目睹了女子200米蝶泳和女子高低杠的夺冠过程,也亲眼看了女排3比0横扫俄罗斯的精彩比赛。但是因为是在媒体区不能拍照,有些遗憾。不过还好有在中心区抓到体操队做活动,算是一些补偿。

    tc
                大家多包涵,抓拍没办法,李小鹏拍瞎了。XP
    lx
                不知道被哪个混蛋在后面推了一把,可惜璇美人的pose了。
    lx2
                依然是那个混蛋。。。。

          亲身体会到并不是胜利者才是英雄,只要站在这个舞台上,就应当是英雄,那些挑战对手,挑战自己的失败者也同样会受到世人的尊敬和喝彩。

    jz
    zp
            男子50公里竞走的李建波,虽然没有将优势坚持到最后,但是也博得观众们的毫不吝啬的加油。
         还有常见的志愿者墙也算是奥运会的风景
    zy
    zyz
         期待闭幕式将这空前绝后的奥运盛会划上完美的句号。                                                                      
                                                                            ——激动的写在奥运会闭幕之前两天。

     

  • 胎动・三 - [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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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后,在京城的达官贵族间中开始多了一个传言,承宁帝终于动了册立皇储的打算,一时间所有人都慌了,原来早已投好赌注开始频繁的打听承宁帝是不是打算册立自己拥戴的王子,一直在观望的也开始疯了似的开始找靠山,谁都想在承宁帝百年之后能还能保持或提高自己的权势。所谓的官僚就是这样,无论自己做的再努力再出色,上面没有人支持,永远没有出头的日子。

          随着这个传言,也多出来一个留言,传说在京城的一个僻巷里,有一个算命很准的先生,相传他在本朝建立之初就开始给人测字算卦了,可看起来却只有弱冠的年纪。相传众多的达官贵人都去那里算命,可回来后都绝口不提,只有那些换帖之交的关系才能得知那先生的住处。

          一日清晨,一辆马车停在了一条僻巷口,上面走下来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女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少女牵着少年走到了一户小院的门口,刚要抬手敲门,却听见门内幽幽的琴声飘了出来,少女仔细听了听,琴声中还夹杂着歌声,但唱歌的人可能是怕扰到邻人,将声音压得很小,但因为四周无声还是可以分辨出唱的什么:“王侯将相视如草,加官进爵却一朝。富贵荣华弃如糟,金银财宝还自到。闲云野鹤我想要,命中注定得不到啊得不到~”少年一听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姐,凤先生有趣得紧,说得好像王侯将相富贵荣华非要往他脑袋上掉一样,还说得那么无奈。”少女瞪了少年一眼,门内的琴声突然嘎然而止。只听门内有声音传来:“羽弦断,知音来。门外的贵客,外面露重,可否进来一叙?”少女一愣,准备敲门的手转腕推门,一声:“失礼了”拉着少年便进到院中。

          进到院中,只见一年轻男子盘坐在地上,膝上放着一张琴。男子看到少女,连忙起身失礼:“恩公,你来了?”

          “凤先生,你泡的茶比...比我家下人泡的好喝多了。” 少年在屋中对着凤先生说到。“公子客气了。”凤先生微微一笑,问少女到:“不知恩公这么早大驾光临意欲何为啊?”少女冷冷一笑:“没想到我那天竟然救了个神仙,凤先生既然神机妙算,自然知道我来的缘由。”

          凤先生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突然双膝跪倒:“昭平公主,七皇子在上,请恕草民欺君之罪。”少女一惊:“你竟然知道我们的身份!”右手下意识向肋下佩剑摸去。“公主,是您让草民说实话的。您还有想知道的没有问草民,杀了草民您不会觉得白跑一趟么?”公主突然感到一阵凉意,因为凤先生的脸还面对着地,她也没有看凤先生嘴角的一丝笑意。七皇子子佑有点摸不着头脑,错愕的问昭平公主:“姐,你怎么要杀凤先生?”

          昭平公主将手缩了回去,冷冷的说道:“你起来吧,要是你还念着我的救命之恩,我有几句话要问你。”凤先生起身弹去身上的尘土:“如要问话,请公主转到客室。”走到客室门口,昭平公主突然停住,转身对七皇子说:“子佑,你在厅堂等我。把凤先生昨天出的题目再好好温习下。”

          刚在客室坐定,凤先生整理衣冠,跪倒在地:“公主殿下,多谢您救命赠金之恩,当时您赠给草民的金钗现在完璧归赵。”说着,从怀中取出一根晶莹剔透的凤形金钗,双手递了上去。昭平公主愣了一愣,伸手欲接。凤先生接着说道:“这根金钗草民未舍得当掉,一直带在身边。”公主闻言,脸红了红,手又缩了回去,说道:“既然赠你哪有再要回的道理。我既然今天来找你问话,这个就算做卦金好了。”凤先生抬起头来:“您的来意不是找草民算卦吧。”昭平公主微微一愣:“那你说我今天来此为何?”“您来是打算兴师问罪的吧,因为——因为我在重新划分皇子间势力。”凤先生顿了顿,终于说了出来。

          “说得好,那你可知罪?”昭平公主口气却出奇的平静。“草民此举实属无奈。”凤先生压低声音:“草民此举是为了保护真龙。”“满口胡言,你分明就是个借着传言骗钱的江湖术士,什么保护真龙,那你告诉我谁是真龙。”昭平公主冷冷的看着跪在地上的凤先生。“真龙就是七皇子。”凤先生压低了声音。

          “什么?你说子佑?!”昭平公主低声惊呼了出来。“是。” 凤先生接着说道:“如果子佑不是真龙,我怎会将平生所学倾囊相授?公主可知道,我是怎样划分皇子间势力的?”

         “你让朝中百官分别拥戴大哥和二哥,分明是意图不轨。我正是由此才要找你问罪的。”昭平公主沉声道。

         “如果大皇子或二皇子能像您一样看穿,圣上早就立他为皇储了。”凤先生叹了口气,小声嘟囔道:“他或许会想如果她是男儿身该多好吧。”然后问公主道:“那现今的局势呢?”